??(三)逐層壓實信息填報責任。
??各填報單位要全面、準確、及時填報項目信息。實施機構對特許經營者、項目公司填報信息予以復核,審核特許經營方案的發展改革部門對實施機構填報信息予以復核。存在誤填漏報的,復核單位要及時通知填報主體修改完善。我委將采取適當方式查找存在填報信息錯漏的項目,通知填報單位補充完善;經通知滿1個月仍未完善的,將其列入異常項目名單,并向社會公開;經通知滿3個月仍未完善的,我委將把此類信息缺失項目移出信息系統。
??四、充分發揮信息系統重要作用
??(一)提高項目執行質量。
??為更好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政策指導,我委將組織專業力量對項目填報內容是否符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相關要求抽查復核,如發現特許經營方案、特許經營協議等不符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相關要求,將其列入異常項目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同步通知有關省級發展改革委抓緊組織清理整改,經提示滿3個月仍未完成整改的,我委將把此類不合規項目移出信息系統。
??(二)提供工作推進依據。
??我委將把信息系統內各項目信息填報完備情況作為給予項目建設期政府投資支持、納入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通過投貸聯動機制向金融機構推介的重要依據。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充分發揮專業能力,對信息系統內項目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支持。未在信息系統內的項目,不得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名義融資或辦理前期手續。
??(三)加強中介機構監管。
??我委依據信息系統對參與項目的中介機構服務質量進行監測。對在提供特許經營方案編制、特許經營協議起草、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編制、法律意見出具等中介服務時質量低劣、弄虛作假的,我委將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對相關單位予以提醒、約談、警告。涉及工程咨詢機構的,將在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定時予以考慮;涉及律師事務所的,如情節嚴重,將反饋司法部門。我委將把信息系統中存在失信行為的項目參與方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四)發揮公眾監督作用。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核通過特許經營方案,實施機構啟動特許經營者選擇程序后,將通過信息系統向社會公開項目名稱、建設內容等項目基本信息,特許經營中標結果、特許經營期限等特許經營信息,項目每季度運營情況、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數據、定期運營考核結果等運營管理信息,以及項目終止或移交信息等,便于社會公眾對項目進行監督。
?? 附件:全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信息系統指標體系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4年3月2日